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“中國人民警察節”的批復
導語 同意自2021年起,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“中國人民警察節”。具體工作由你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。
截圖來源@人民日報
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“中國人民警察節”的批復
國函〔2020〕98號
公安部:
你部關于申請設立“中國人民警察節”的請示收悉。同意自2021年起,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“中國人民警察節”。具體工作由你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。
國務院
2020年7月11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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