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北京實施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通知全文
導語 北京將實施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政策,補貼范圍為2020年7月21日后在北京市劇院開展的營業性演出。下面是通知全文。
2020年北京實施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通知全文
北京市各劇院、劇團、演出經紀機構:
為精準幫扶北京市劇院、劇團、演出經紀機構,推動演出行業復工復產,提振市場信心,溫暖觀演人心,結合當前全市疫情發展態勢,根據《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印發<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>等的通知》要求,將實施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政策?,F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補貼范圍
對2020年7月21日后在北京市劇院開展的營業性演出進行補貼。重點扶持市屬、民營(在京注冊)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、文藝表演團體和演出經紀機構主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。
二、補貼要求
1.演出須按照文旅部《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限控比率要求進行售票。
2.100元及以下低價票設置比例不低于全場可售票總數的30%。
(示例:限控比率30%,1000座劇場的可售票總數300張,100元及以下低價票須不低于90張;限控比率50%,1000座劇場的可售票總數500張,100元及以下低價票須不低于150張;限控比率75%,1000座劇場的可售票總數750張,100元及以下低價票須不低于225張)
三、補貼標準
1.小劇場(500座以下)每售一張票補貼80元,
中大劇場一般演出每售一張票補貼100元,
大型歌劇、舞劇、交響音樂會每售一張票補貼200元。
2.補貼總張數不超過全場座位的30%。(示例:1000座劇場補貼總張數不超過300張)
四、補貼申請
1.由演出組織方(演出許可申請單位)向首都劇院聯盟進行補貼申報,須在演出開票前進行預申報,并參照北京市惠民低價票演出補貼項目提交相關材料。
2.2020年7月21日后已開展或已售票的演出項目,向首都劇院聯盟進行補貼申報,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。
3.已獲得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演出場次不享受演出票價補貼。
五、其他
1.疫情防控期間的演出補貼從年度惠民低價票補貼預算中支出。
2.演出全面恢復后,仍按北京市惠民低價票演出補貼項目原補貼要求執行。
聯系人:李國陽 劉元霞(市文旅局)(政策咨詢)
聯系電話:85157228 85157216
聯系人:辛楠(首都劇院聯盟)(申報咨詢)
聯系電話:65598285--506 18618337663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0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