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北京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申請指南(時間+材料)
導語 北京將實施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政策,補貼范圍為2020年7月21日后在北京市劇院開展的營業性演出。補貼標準是什么?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?申領補貼需要哪些材料?這些信息整理如下。
2020年北京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申請指南(時間+材料)
內容:北京將實施疫情防控期間演出票價補貼政策,補貼范圍為2020年7月21日后在北京市劇院開展的營業性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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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要求:
1、2020年7月21日后在北京市劇院開展的營業性演出進行補貼。
2、演出須按照文旅部《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限控比率要求進行售票。
3、100元及以下低價票設置比例不低于全場可售票總數的30%。
示例:
限控比率30%,1000座劇場的可售票總數300張,100元及以下低價票須不低于90張;
限控比率50%,1000座劇場的可售票總數500張,100元及以下低價票須不低于150張;
限控比率75%,1000座劇場的可售票總數750張,100元及以下低價票須不低于225張
補貼標準
■小劇場(500座以下)每售一張票補貼80元,
■中大劇場一般演出每售一張票補貼100元,
■大型歌劇、舞劇、交響音樂會每售一張票補貼200元。
申請流程:
1.由演出組織方(演出許可申請單位)向首都劇院聯盟進行補貼申報,須在演出開票前進行預申報,并參照北京市惠民低價票演出補貼項目提交相關材料。
2.2020年7月21日后已開展或已售票的演出項目,向首都劇院聯盟進行補貼申報,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。
項目預報:凡擬申請惠民低價票演出補貼的項目須在正式售票前提出預報申請,確保開始售票時可進行監控。對于未履行正式預報手續而直接申報的項目視為無效申報項目。預報表可發電子版(sdjuyuanlianmeng@126.com)
申請材料:
項目預報的有關資料內容
(一)填寫項目預報表:演出時間、地點、藝術品種、劇目名稱、演出單位、預報單位、受補貼單位、票務方案;
(二)營業性演出項目審批或備案文件復印件;
(三)有效期內的營業性演出許可證;
(四)開通該場演出票務銷售監控系統;
(五)有關惠民低價票演出補貼的宣傳資料。應在有關節目單、宣傳單、宣傳欄媒體廣告中應標明該演出項目為申報《北京市惠民低價票演出補貼項目》100元以下低價票設置將達30%以上。凡無任何宣傳資料內容的可視其情況減免其補貼資格。(做為擇優補貼的重要內容依據)
(六)其他需要報送的有關資料。
演出結束后正式申報符合條件的補貼項目需要報送有關資料:
(一)低價票演出補貼項目申報表(申報表必須有演出場所、演出單位、享受補貼單位簽字蓋章);
(二)申報項目的實際售票結算憑單(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財務章);
(三)印有《北京市惠民演出票》的樣票;
(四)演出合同(包括劇場、劇院團、簽約演員、演出經紀公司等有關演出及補貼約定的合同);
(五)演出節目單(應與批準的內容及演員相符);
(六)演出團體簡介,主創人員及主要出場演員介紹
(申報補貼200元項目必須注明實際上場演員人數);
(七)其他需要報送的有關資料(包括預報時有關惠民低價票補貼宣傳資料不齊全的應在申報時補齊)。
報送資料均應由申報單位及相關劇場、演出團體(或經紀機構)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。